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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女童疑遭家暴,急诊医生果断报警!施暴者为何适用缓刑?

医生都是为了保护孩子

他们报警之后也给了我一个教训

以后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冲动

要多考虑考虑家人



这是6月30日上午

刚从法院办理完

社区矫正交付手续的

小姜所表述的悔悟

医生报警给了他一个教训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办理

也挽救了他的家庭

↓↓↓



事件回顾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了发生在北京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件。


今年2月27日上午,一名抽搐伴有昏迷的3岁女童被送到北京儿童医院抢救,经急救,女童的意识渐渐恢复。


孩子的母亲说孩子自己摔伤了头,而医生检查发现,女童“双眼周、右面部可见淤血吸收痕,背部下方可见多处陈旧伤”,后经影像学检查,诊断女童左侧额颞顶枕颅板下出血,伴蛛网膜下腔出血。


第二天,经过多科室的专家会诊,医院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女童受伤可能是家庭暴力导致,果断报警。



孩子的父亲小姜向警方承认,是自己摔伤了亲生女儿。“闺女从小不在我们身边,这孩子从去年11月回来,她妈就一直吼她一直骂她,导致我一直积压坏情绪,时间长了才冲动打了孩子。”



门头沟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办案民警李凯旋介绍,孩子出生在北京,夫妻两人几乎没有抚养能力,他们把孩子送回老家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抚养。孩子母亲因为患有智力残疾,经常和孩子发生矛盾争吵。在这种情况下,小姜由于气愤就把孩子给摔伤了。


司法机关为何对施暴者适用缓刑?


门头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刘玉霞:我们在审查中了解到姜某犯罪后认罪态度一直很好。姜某的爱人和岳母都属于智力残疾,家里有两个孩子,姜某靠着送快递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另外经过法医和儿童医院的复诊,孩子恢复得很好。经过慎重的考虑,对姜某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了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认为,小姜明知道孩子身体娇嫩,仍将孩子头朝下摔在水泥地上,具有间接的故意,同时被害人的伤情并不是虐待累积造成,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小姜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检查院的量刑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司法机关为什么

没有撤销小姜的监护权?


刘玉霞介绍,这个案件是夫妻双方在教育孩子问题引发的,受到伤害的是家里的老二。姜某的女儿出生后由奶奶带回老家照看近三年的时间,去年年底奶奶查出癌症无法照看孩子了,所以才接回姜某自己的家中。


姜某的妻子属于智力残疾,与他们共同生活的老人智力残疾二级,无法照顾自己的生活,家中的负担基本上都压在姜某的身上,所以暂时没有考虑撤销他监护权。


如何让女童不再遭遇伤害?


社区及相关机构也接到检察院的案情通报,相关监督和救助工作已经开始。


刘玉霞:检察院对这个家庭持续关注,对姜某多角度监督。相关部门已启动有条件刑事司法救助,对孩子父母有效监督教育引导。我院有关部门已对姜某社区矫正监督,将对未成年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不定期进行家访


点击视频,了解更多↓


检警呼吁全社会

共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今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该制度规定了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其中包括“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后须立即报案。


刘玉霞呼吁,希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行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现有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检察服务热线12309举报。


守护“祖国的花朵”

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ID:zgzs001)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

总台央广记者:孙莹

编辑:武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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